奔走相告:关于精简优化水保方案审批,水利部有新规!

  行业动态     |      2020-05-08

2020年3月6日,水利部下发了办水保【2020】38号文,关于精简优化水保方案审批,以推进疫情期间生产建设项目的复工复产。文中明确提出四项措施以推进水保审批,详细如下:

 

第一、对医院、医药用品制造等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自行作出承诺,并按承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免于审批,待疫情结束项目完工后自主验收并履行报备手续。  

   

第二、对重点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可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承诺,按承诺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可以先行复工复产和开工,疫情结束后半年内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第三、对疫情之前已经受理正在开展技术评审的,技术评审单位应当采取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议等不见面方式开展技术评审,减少人员接触,尽快出具技术评审意见。情况特殊的应在疫情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评审。

 

第四、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当地实际制定进一步便利化措施,积极推进生产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和开工。

 

目前,各行各业都相继推出了多项政策以保障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我们要有信心携手打好这场硬仗。企业加油,中国加油!